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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结合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毕业工作时间安排,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博士和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及授予各阶段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拟申请学位研究生于497周周二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导师于4月11日(第7周周四)前登录系统对学位申请进行审核;

2.各学院于412日(第7周周)前将经分管院长、经办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2023/2024学年第学期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名单》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3.研究生在征得导师同意后,于415第八周周一下午3点之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提交论文;研究生院进行论文查重并于第八周反馈查重结果;

4.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送审平台”对校级匿名评审论文进行在线送审,各学院通过第三方论文送审平台对院级匿名评审论文进行在线送审;

5.各学院审核答辩资格,进行答辩公告,领取表决票,做好答辩各环节组织工作;

6.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截止日期:611日(第16周周二);

7.研究生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截止日期:611日(第16周周二);

8.学院报送学位申请材料截止日期:612日(第16周周三);

9.最终版学位论文查重截止日期:614日(第16周周);

10.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召开时间:第17周-第18周

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注意事项

1.学位授予工作流程参见我校研究生管理文件中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程序的相关规定;各学院严格遵照《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学院制定的学术成果要求,做好答辩资格审核和答辩组织工作。

2.依据《北京建筑大学学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学院在提交本学期学位申请名单前,须对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特别是加强对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学位申请次数的审查,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名单需单独报送。

3.学位论文送审前及答辩后须通过学校统一安排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详见《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管理办法》(研字〔2021〕56号)。检测合格者进入论文送审程序,不合格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4.学位论文提交前必须经导师审查同意,方可报研究生院进行论文查重及送审工作,导师审批手续学院留存。经导师同意并在研究生院要求的截止时间内上传成功的学位论文视为本次学位申请的有效论文,无特殊原因不能撤销或替换,查重及送审结果均记为有效结果

5.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匿名评审,硕士学位论文须参加校级匿名评审或院级匿名评审。所有查重版论文提交前均须做好隐匿处理,即论文封面、扉页、论文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页、论文全文及致谢部分均不得出现本人及导师信息,未做好隐匿处理的论文评审成绩无效。校级匿名评审研究生在上传论文同时,须提交论文摘要。论文摘要请直接将论文中摘要的文字部分粘贴到TXT文档中上传。

6.答辩之前公开发表学术成果未能正式见刊的研究生,若学术成果属于学院(学科)认可的高等级期刊范围,在学院(学科)同意的情况下,可凭录用通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当成果要求超过一篇时,认可录用通知的数量由学院(学科)确定。研究生和导师须签订承诺书,承诺录用通知(含清样)的真实性和正式见刊时间。

7.涉及论文保密或申请暂时不公开的,研究生本人及指导教师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提交《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详述申请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认定为涉密论文,并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报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

8.学院申领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之前,须提前确认研究生答辩资格的相关材料,包括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专业实践计划及总结、学术成果、成绩单、论文评阅书等,便于研究生院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9.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时间和地点等相关安排须于答辩前三天在学校张贴答辩公告,也可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公告(模板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学位栏目中“下载专栏”)。

10学位论文封面须使用研究生院统一提供的模板(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学位”栏目中“下载专栏”),研究生提交终版论文的纸质封面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

11.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学院应及时整理学位申请材料,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授予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建议。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的学位申请材料应按时报送研究生院。

12.若因特殊情况,以上流程需要在线上完成的,须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备案,各环节要求确保与线下同质等效。

三、报送学位申请材料要求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后,学院报送的学位申请材料应包括: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电子版及纸质各1份,纸质版签字、盖章有效);

2.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审批材料(每名研究生1份,有分委会审批意见的原件);

3.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有答辩表决结论的原件);

4.学位论文评阅书(博士5份;硕士2或3份);

5.课程成绩单(3份,原件,经办人签章、加盖研究生院印章);

6.学位授予信息确认表(每名研究生1份,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打印,研究生本人签字);

7.终版电子学位论文(word及pdf格式),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教务员下载后提交;纸质学位论文学院留存1册,提交学校图书馆1册,提交研究生院3册(博士)

8.学位论文缩编(纸质1份,word格式电子文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教务员下载后提交)。